央广网北京10月25日消息(总台央广记者任梦岩)10月23日,在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览区,一名游客突然下车,冲向虎群,不断用语言、动作挑衅,所幸虎群没有攻击游客。这一幕被后方游客拍了下来,引发关注。目前该游客已经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10月23日下午,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散养区内,一名男性游客跑下汽车坐在草地上,与11只白虎对峙,并不时发出声响,老虎看到游客,并没有做出攻击举动。一名其他游客录制的视频显示,工作人员在不远处大声提醒游客不要动,并劝返了游客的同伴。
所幸该男子并未被老虎伤害。
有目击者接受媒体采访时称:“不知道该游客是在模仿虎叫声,还是在哭嚎。白虎有的蹲坐在该游客面前,有的来回徘徊,没有做出攻击性动作。现场有四五名工作人员赶到,劝阻了想要追上去的另一名游客,并不断催促之前冲出汽车的游客回到车内。”
动物园回应
北京野生动物园24日发布有关此事的相关通报称,23日14时左右,自驾游览区白虎展区发生游客非法闯入事件。一名游客从自驾车辆上突然违规下车,该游客对工作人员的劝阻没有任何理睬,反而加快脚步跑过防护坡后,跳入展区隔离沟。
在施救过程中,该闯入者始终未听从工作人员的施救口令,从隔离沟底爬向展区内侧,与在展区内的11只白虎发生对峙,不断用语言、动作挑衅动物。由于隐蔽式装置起到作用,闯入者与动物之间始终没有发生实质性接触。北京野生动物园在突发情况发生后迅速启动安全应急预案,先后采取食物引诱、投掷鞭炮等方式将动物从展区内驱离。随后,工作人员进入展区将闯入者制服并带离。
警方通报
案发所在地北京大兴警方通报称,该游客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,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游客冲出车辆与老虎对峙,所幸没有发生危险,可一旦出现事故,动物园方面会要求承担责任吗?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,该游客故意扰乱了动物园的正常经营秩序,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,将面临罚款、拘留等处罚,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。
“八达岭事件中两名自驾游客也是私自下车,但没有追求被猛兽攻击的故意。本次事件中,游客擅自下车,主动冲向虎群,主观上追求侵权结果发生的故意。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,本次事件中擅自下车的游客即使受伤,也应被认定为是其自己故意造成的损害结果,应为游客自行承担责任,这是一个民事责任的分析,之后是行政责任的一个分析。”韩骁说,“本次事件中游客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,严重干扰了园区的正常经营秩序,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,扰乱公共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显然,游客擅自下车,故意冲向虎群,不听园区劝阻,干扰园区正常经营的这种行为,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,属于治安违法的行为。如果该游客行为造成公共事件,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等相关罪名,可处拘役管制,特别严重的,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”
至于动物园方面的责任,韩骁解释,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,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侵权责任。园方多名工作人员使游客及时脱险已经充分地履行了安全管理责任,不应该担责。
“本次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游客未遵守园区规定,擅自下车冲向虎群。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,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园应该承担侵权责任。但是能够证明尽到了管理责任的,不承担侵权责任。因此,即使本次事件造成损害结果,只要动物园能够证明尽到了管理责任,就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此条的规则是过错推定原则,即在有损害结果的情况下,如果园方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从现有披露的信息及视频,可见园方在发现游客下车后,(园区工作人员)及时采取了相关措施,驱赶了无关人群,并积极营救该游客,最终成功使该游客脱离危险,避免了损害结果的发生。可见,园方对此次事件采取的措施是恰当的、有效的,已经充分履行了安全管理责任,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韩骁说。